速冻砂糖博土

来玩的。日常爬墙。
擅长人话之外的语言。

一个不怎么美好的故事开头。

美好的故事是容易的。他的故事不容易。

他很喜欢J的歌。只要脑部任务列表处于空闲状态,他就会从皮层深处翻出J的歌单,一首一首循环。

J曾和他在同一所初中读书,只呆了一年就退学进了某事务所。他们那时是同班同学。奇怪的是,他一直想不起来那时候他唱歌怎样,按理说应该是好听的,大家都说他的声线是天使无意落下的一片羽毛。

初中的J坐在他前面,脊背挺得笔直,上课的时候一直低着头写东西。他不知道他在写什么,于是问他,他把本子忽一下盖上,苍白的脸上浮起厌恶的淡红。

不过很快大家都知道是什么了。他在写歌词,“我不厌恶任何人”。他的博爱引起了众愤,既然不讨厌我们,为什么不愿意告诉我们?不过那时候J已经离开学校,被各种老师老板团团保护起来了,无处安置的猜测和留言很快烟消云散。

他站在人群中,听着四面八方不堪入耳的猜测,突然为J打抱不平起来。最开始向J问问题的人是他,如果他不问,他们的视线就不会转到J身上。有问题的是他,他的问题是不能隐藏自己的问题。

于是他产生了愧疚感。在其他的视线没能聚集在J身上时,他的注意力居然总能分出一些给他。他听他的歌,看他上的综艺,偷偷摸摸地买他上的杂志,即使关于他的内容只有巴掌大。他看着他成长。

这样也能称得上是粉丝了。唯一一点不同,J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委屈,他和其他粉丝一样清楚,但毫不在意。谁都要受委屈的,如果说人一生的苦乐有一个相对固定的量,他希望能把快乐的事情攒起来慢慢花。年轻的时候记性不好,吃多少苦,想起来都是甜的。他希望他和J都能对往事一笑而过。

他对J的感情出自少年伙伴的同理心。

但任何一种感情都是容易变质的。


J的歌声回荡在街上。这里一周前还在放另一个人的歌,然而人群毫无察觉,水一般漫流着。水不会记得它流过怎样一条河道。

可是他记得他是怎么来到这里的。J和事务所解约,组建了自己的工作室,在这个城市。

他是为了见他来的,但不是以追随者的身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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